建筑史学刊 学术 | 坂本忠规 包慕萍:日本木作技术书《镰仓造营名目》中的禅宗样斗栱构成与设计方法(其一)
《镰仓造营名目》是日本江户时代镰仓营造世家河内家族的笔录文书群,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其家族收藏的旧文书里被发现。这批文书的内容包括建筑营造技术、承包工程账本、土地契约等,其中“禅宗样三间佛殿”“禅宗样五间佛殿”“五间山门”等珍贵文书是记录镰仓木匠建筑技术的一手资料,历史价值极高。
日本竹中大工道具馆主任研究员、学艺部部长坂本忠规博士与东京大学生产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包慕萍博士合作撰写《日本木作技术书〈镰仓造营名目〉中的禅宗样斗栱构成与设计方法》一文,以《镰仓造营名目》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中记述的禅宗样斗栱的构成与设计方法,继而将其与中国建筑技术书《营造法式》和《工程做法则例》进行比较研究。此文上篇“与《营造法式》的比较研究”刊载于《建筑史学刊》2020年第1期,文中所附《圆觉寺佛殿造营图》系日本以外首次公开发表,非常珍贵。此文下篇“与《工程做法则例》的比较研究”将于《建筑史学刊》2021年第1期刊登,敬请期待。
日本木作技术书《镰仓造营名目》中的
禅宗样斗栱构成与设计方法(其一)
与《营造法式》的比较研究
坂本忠规 包慕萍
13 世纪日本引进了中国的禅宗建筑。禅宗建筑文化给中世(13—16世纪)的日本带来了什么影响呢?从史前引进铁器、7世纪引进佛教建筑到幕末明治接受西洋建筑,以及近现代时期跟随世界潮流掀起现代主义建筑运动的一系列历史现象来看,日本建筑的历史就是不断地接受外来文化并将它们消化、质变为日本文化的发展过程。
就“禅宗样” 建筑而言,太田博太郎、饭田须贺斯等先学们的开拓性研究遭遇了缺乏建筑实物进行佐证的巨大困难。日本虽然有奈良法隆寺(7世纪)、京都平等院凤凰堂(11世纪)等更为古老的遗物,但引进禅宗建筑的盛期(13—14世纪)建筑物遗存甚少。关东禅宗样建筑遗构以东京正福寺地藏堂(1407 年,国宝)和镰仓市圆觉寺舍利殿(15世纪前半叶,国宝)为代表,两者均为带副阶、殿身三间,这已经是现存遗物中最大规模者。从遗构规模来看,很难想象“建长寺元弘指图”(1331年)中描绘的总面阔9丈4尺之宏伟的五开间佛殿。以往的学者不得不从并不丰富的文献、图纸信息以及各地遗存的小规模建筑物来推测镰仓禅宗样建筑的历史发展进程。
20世纪80年代新发现的《镰仓造营名目》史料群,使得禅宗样建筑在史料方面得到了充实。特别是《镰仓造营名目》的记录人为建长寺的世袭木匠家族,而建长寺在日本建筑史中的历史地位决定了这份技术书的重要性。
建长寺居镰仓时代五山寺院之第一位,创建于建长五年(1253),因此得名。虽然在建长寺之前荣西创建了福冈的圣福寺、京都的建仁寺,但是它们都是禅宗和其他佛教流派混修的寺院,并非纯正的禅宗寺院。镰仓建长寺是日本第一座专修禅宗的佛教寺院,是正宗禅宗寺院的开山鼻祖。从建筑角度来看,这座寺院是全面引进宋代禅宗建筑设计方法与规则的开山之作。耗时五年建成的佛殿虽然没能保存下来,但与自7世纪接受中国大陆的佛教建筑技术之后,历经长期的日本化而形成的“和样”风格截然不同,建长寺被认为是正宗的宋代风格建筑。弘安五年(1282)又建造了镰仓圆觉寺,通过这些寺院形成了禅宗样建筑的原型。与此同时,随着禅宗五山制度的推行,这些寺院对禅宗体系内下级禅院的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
遗憾的是,建长寺、圆觉寺的殿堂因数度火灾而毁,屡次重建。禅宗寺院在日本南北朝时期(1333—1392)盛况空前,但到了15世纪,镰仓贵族衰落,领地被转卖,寺院大量荒废。17世纪的江户时代,在德川家族的援助下禅宗殿堂得以恢复,但为幕府和地方诸藩效力的新兴工匠集团开始肩负起时代重任,镰仓地区的木匠被边缘化,失去了往昔的活力。正因如此,镰仓木匠没有与新时代的木匠集团合流,直到19世纪的《镰仓造营名目》中,匠人记录依然保留着本地的技术特征。可见,《镰仓造营名目》是着手研究日本禅宗样建筑的重要史料。本文第一作者坂本忠规的博士论文即以《镰仓造营名目》史料为研究对象。本文以坂本忠规2015 年发表的《从木作技术书〈镰仓造营名目〉中看中国建筑的影响》之日文论文为基本内容,针对中文读者调整了论文框架与内容,增加了相关术语如“木割书”“阿依他”“枝割制”等的说明。为便于中文读者理解,坂本忠规特意为本论文绘制了大量解释专业术语的示意图,首次公开刊载圆觉寺舍利殿的斗栱分解模型。
本文试图通过分析《镰仓造营名目》追溯日本建筑技术的发展进程,进而进行中日建筑比较研究。并在考察了《镰仓造营名目》的禅宗样斗栱组合方式和设计方法之后,将其与中国建筑技术书宋《营造法式》进行比较,剖析日本禅宗样建筑中哪些手法受到了中国建筑的影响。
《镰仓造营名目》与“木割书”
图1 《镰仓造营名目》中关于“三门阁”部分的记录(镰仓国宝馆所藏)
江户时代镰仓的河内家族代代负责日本正宗禅宗寺院之鼻祖——建长寺的营造工程。《镰仓造营名目》(图1)是河内家族传承的笔录文书群。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河内家收藏的旧文书里发现了这批有关建造的文书。1987 年禅宗建筑史家关口欣也介绍了《镰仓造营名目》的存在。这批文书共有660 件记录,内容包括建筑营造技术、承包工程账本、土地契约等,最早的文书写于1633 年,并延续至19 世纪后半叶。其中,建筑方面的文书包含神社、佛堂、佛塔、门、住宅以及室内家具、装饰等众多内容,而佛堂类文书中包括反映了镰仓五山建筑传统的“禅宗样三间佛殿”“禅宗样五间佛殿”“五间山门”等珍贵文书,是记录了镰仓木匠建筑技术的第一手史料,历史价值极高,暂定名为“镰仓造营名目”,并被评为镰仓市“有形文化财”(物质文物)。它与位居镰仓五山寺院第二位的圆觉寺木匠世家——高阶家族——所传承之“圆觉寺佛殿造营图(剖立面图)”(1573 年)(图2)一同被誉为建筑史料“双璧”。
图2 圆觉寺佛殿造营图(建地割图,1573 年)
河内工匠世家的始祖名为“善心”,1280 年去世。其后代有本家和分家之别。本家称“河内久右卫门”,分家称“河内长左卫门”。本家代代任“内匠助”职位,并世袭建长寺营造木匠之职。流传至今的《镰仓造营名目》史料是“长左卫门”分家传下来的遗物,此家族世袭镰仓的寿福寺、英胜寺营造木匠职位,兼有协助本家营造建长寺的“副栋梁”资格。
《镰仓造营名目》的主要笔录者是分家传人河内传吉和河内吉左卫门。河内传吉(?—1662)于1633 至1638 年间笔录了5册,河内吉左卫门(?—1670)于1649 至1652 年间笔录了10册。从匠人去世的年龄来看,笔录是匠人跟随老工匠学习时的笔记,还不很熟练,推测为边听边记或者抄写而成。
担任传授的老工匠主要是坂中内匠、觉园寺筑后、觉园寺惣右卫门这三人。坂中内匠是河内本家人,也是建长寺木匠,另两位是觉园寺世袭木匠世家涩谷家的工匠。此外还有镰仓其他地方木匠的零星传授。可见当时镰仓地区的木匠之间在教育徒弟时有一定的交流。
《镰仓造营名目》的性质属于近世(16—19 世纪)“木割书”。“木割”是日本建筑术语,其意为“决定建筑各个构件的大小、各构件之间的距离及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的设计技术”。古人在破(日语称“割”)木材时决定各部位尺寸,因此决定木材尺寸、比例的技术被称为“木割术”。日语中“1 割”是十分之一。所以“木割”中的“割”有“割断”和“比例”的双重涵义。
决定“木割”的基本方式是首先设定标准间的两柱间距,即标准柱距L 之后,根据建筑的规模决定比例系数α,两者相乘得出柱径C,即C=αL。柱径再乘以另一个系数β,得出椽子的直径(方椽则为边长)T,即T=βC。即得出柱径后,以柱径为基准尺寸,用柱径乘以各个构件的比例系数决定梁、檩(桁条)以及各种斗栱的尺寸。在屋檐部位的椽径可以作为辅助性基准尺寸使用。
比例系数的大小因建筑规模和类别不同,也因为工匠的流派或者所在地域、时代的不同发生变化。所以看到建筑物开间或者柱径大小,工匠们马上就能判断这个建筑的“木割”粗壮或者纤细。
12 世纪以前的日本古代建筑的开间尺寸与柱径,或者柱径与主要构件尺寸之间可能已经存在比例关系。但是目前没有史料,不能得出明确的结论。比例关系本身也许只是大概的规定,设计的好坏更大程度取决于大木匠的个人设计感觉。
在日本明确地规定了木构建筑构件之间的尺寸、比例关系的书籍始于15 世纪。当时工匠都是家族经营,为了保证家族的技术领先地位,获得独占建筑工程的权利,达到工匠职能的世袭,家族内的技术核心即“木割”体系必须传承下去,因此诞生了家族内秘传的“木割书”。早期的“木割书”有《三代卷》(1489 年)、《木碎之注文》(1563年或1574年)。这种体系化了的设计技术即“木割术”。
近年判明在16 世纪后半叶工匠祖传秘籍开始在市面流传。17 世纪中叶,木割术的传承不再限定于家族之间,允许传给来自各方的徒弟,因此逐渐形成了木匠流派。1655 年终于出现了公开印刷出版的“木割书”即《新编雏形》。
江户幕府是否有推行建筑设计标准化的意图,从而促使木割书公开出版,不得而知。但江户中期(18 世纪)木割书广泛普及是明确的史实,甚至因此导致日本寺院和神社设计逐渐走向统一化。明治时期就有人批判寺院和神社设计只遵循木割书,千篇一律。
江户时代最著名的木割书有德川幕府工匠世家——平内家族——的《匠明》(成书于1605—1608 年)以及同样是德川幕府工匠世家——甲良家族——的《建仁寺派家传书》(成书于18 世纪初)。
《镰仓造营名目》比《匠明》晚约30 年,和《匠明》以及《建仁寺派家传书》相比,《镰仓造营名目》没有附图,只有尺寸规定,备忘录的性质更强。但它使用了初期木割书的通用语,与“镰仓圆觉寺佛殿造营图”具有类似性,因此可以认为《镰仓造营名目》是保留着日本中世(13—15 世纪)色彩的日本近世(16—19 世纪)初期木割书。其内容与主流的以京都为中心的西日本技术有很大差异,属于以镰仓为中心的关东地区独自的技术体系。换句话说,《镰仓造营名目》保留着风靡日本中世(13—15 世纪)建筑界的镰仓五山建筑的嫡系传统,这同时意味着它保留着镰仓时代传入日本的中国宋代设计技术的浓厚影响。由于镰仓五山建筑实物没有一栋遗留至今,当时的建筑形象以及技术都无以从遗构中看到,因此这批史料尤为重要。
《镰仓造营名目》中禅宗样斗栱及其设计方法
《镰仓造营名目》明确地记录了斗栱“木割”尺寸的有“三间佛殿”(1633 年)、“五间佛殿”(1635 年)、“三门阁”(1634 年)这三份资料。笔者整理了殿身(日语称“身舍”)三跳斗栱的尺寸记录,并参照同时代的斗栱形象资料以及建筑遗构的形象,绘制了图3。
图3 《镰仓造营名目》中禅宗样三跳斗栱的构成
(图中“総積上高”即总高,“下端”即宽,
“手先長さ”即出跳长,“長さ”即长。)
关口欣也指出《镰仓造营名目》的内容与元龟四年(1573)绘制的“圆觉寺佛殿古图”非常相似。因为《镰仓造营名目》没有形象资料,以下斗栱形态分析参考了“圆觉寺佛殿古图”里的“建地割图”。
《镰仓造营名目》中组成斗栱的各类构件总体可分为斗、肘木(hijiki,栱木)、大垂木(Ohtaruki,昂)和桁四大类。斗又有大斗、卷斗(散斗,图4)、KAKE 斗(交互斗,图3 中②所示)、方斗之分。其中,“KAKE 斗”是《镰仓造营名目》中最有特点的斗,它是承托垂直墙面出跳的华栱或昂的斗,其长和宽均比卷斗(散斗)大一成。方斗(图3 中⑥所示)不是承托十字相交栱木的斗,而是安置在下面的昂——日本叫作SASU(图3 中⑤所示)的尾部,以支撑外檐第三跳的下昂。
图4 日本卷斗(散斗)的各部位名称示意图
日本把栱木称作“肘木”,与外墙平行的栱和垂直墙面的栱各有单独的名称,但没有横栱、华栱类的统一称谓。“禅宗样”的斗栱特征是横栱和华栱的用材高度、宽度和长度各不同。具体来说,平行墙面的第一跳栱木日本称为“框肘木”,“框”为十字相交之意。“框肘木”的长度、高度均为标准尺寸。其上第二跳栱木长度比标准尺度长一个“卷斗”(散斗)的长度,日本称为“长肘木”(图3 中⑧所示)。而华栱方向的栱木增大截面高度,使栱木上皮与其上栱木下皮相抵,截面宽度也比横栱增加一成。由于两栱木表面上下相抵,日文将其称作“重叠肘木”(参见图3 中①所示),此名称强调上下两栱木重叠在一起、一体化之状态。实际上,上下构件相抵起到了强化斗栱整体强度的结构作用。
《镰仓造营名目》的“大垂木”(下昂)的出头是关东地区特有的有角式昂嘴,第三跳即最上面的昂称作“HASHIRUE 大垂木”(参见图3 中④所示),第二跳即下面的昂称为“重叠大垂木”(参见图3 中③所示)。此处的“重叠”也是上下构件相抵之意。虽然从外观上看“重叠大垂木”也是下昂,但实际上它是装饰性的假昂,用一根木材做成两种出头,内檐出头为华栱,外檐出头为昂嘴。图5 为镰仓圆觉寺舍利殿檐下斗栱模型分解后的各构件,其中一端是栱、一端是昂嘴的构件就是“重叠大垂木”。“重叠大垂木”是假昂,起到结构作用的斜材是从柱心伸向屋顶内侧的叫作“SASU”(图3 中⑤所示)的斜撑。
图5 镰仓圆觉寺舍利殿檐下斗栱模型分解构件
斗栱之间用“通肘木”(枋)或桁水平相连。其中,最特殊的构件是屋檐最外侧的“丸桁”(橑檐枋,图3 中⑩所示),它的截面高度是栱截面标准高度的两倍,且截面为长方形。另外,“卷斗(散斗)”直接支撑“丸桁”,中间不夹“实肘木”(替木)。
以上为笔者根据《镰仓造营名目》复原的斗栱构成,它们与关东地区现存禅宗样佛殿的斗栱构成基本相同。其中,需要引起特别重视的是《镰仓造营名目》里记录的“重叠肘木”及“KAKE 斗”的技法。在其他近世(16—19世纪)木割书中完全没有类似记录,唯有《镰仓造营名目》有此记载,说明“重叠肘木”及“KAKE 斗”是关东地区禅宗样斗栱独有的重要特点。
《镰仓造营名目》的斗栱设计方法,也是首先确定一个成为基数的标准尺寸,再乘以比例系数得到所求构件的尺寸。然而,基准尺寸的设定以及各种构件的比例系数的大小因木割书的不同而各异。笔者分析了《镰仓造营名目》各项规定,得知它把柱径设定为最基本的基准尺寸,其次重视栱木,把栱木的截面高度、宽度(图3 中的h)以及出跳长度(图3 中的H)作为辅助性基准尺寸来使用。计算斗栱上下垂直方向(立面方向)尺寸时的比例系数更需要简化且易于操作。《镰仓造营名目》中各斗栱构件在垂直方向的上下端线都与1/2 栱高的水平线重合,即如图3 中的“u=0.6h= 肘木丈(高)×1/2”的水平虚线所示,这些等距离的水平基准尺寸线与斗、栱的上下端线存在着整倍数的对位关系。需要注意的是《镰仓造营名目》中1/2 栱高= 敷面高(平+欹),和宋《营造法式》的斗耳、平、欹的2∶1∶2 的高度比不同。这个等距水平基准尺寸线不仅用在外檐斗栱垂直(立面)方向的尺度设计上,与斗栱相接的虹梁或屋架内斗栱、“大广”(“内阵”)斗栱都使用这个原则。笔者认为这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证明了在设计之初就存在这个等距水平基准线控制构件高度的设计方法,才会出现各构件上下端线与水平控制线高度吻合的结果。
同样,斗栱水平方向的尺寸也以斗栱出跳长度(图3中的H)作为基准尺寸。垂直墙面的栱(华栱)的做法是首先画出等距离的栱木出跳长度H 的轴心线,之后“尾垂木”(下昂)的出挑长度、屋顶的出檐深度、木平台(木质台基)水平伸出距离(相当于出阶)等均以栱木出跳长度为基本单位尺寸进行计算。但是,平行墙面的栱(横栱)的水平出跳尺寸与栱木截面高度未见倍数关系,所以尚有不明确之处。目前推测日本使用“斗违”原则决定了横栱出跳尺寸。“斗违(To-chigai)”直译为“斗错开”,即互相不遮挡之意。而“斗违”原则如图6所示,即大斗的左轮廓线和上面各跳卷斗(散斗)的右轮廓线对齐,同侧出跳的卷斗(散斗)左右轮廓线对齐,右边亦然。以上下斗的轮廓线对位为原则决定横栱出跳尺寸就是“斗违”原则。“和样”不使用“斗违”做法,其为“禅宗样”特有的横栱处理规则。
图6 《镰仓造营名目》中斗栱的“斗违”做法示意图
在《镰仓造营名目》里,相邻两朵斗栱的心间距有专用术语“アイタA-I-TA”,其发音可音译为“挨搭”“安塔”或者“阿依塔”“阿依他”。《镰仓造营名目》中其他部位的术语多用汉字表示,但此处特意使用了片假名。这一发音本身可对应汉字“间”,刻意不用汉字,表明它强调此术语的读音。顺便说明,日语把相邻两柱之间的距离称作“柱间(hashira-ma)”,“间”在此处的发音是“MA”。笔者推测上述使用发音标注的原因有两种,一种可能是将中国匠人传入时的发音流传下来,如同现代也用片假名标注外来语词汇那样;第二种也许是为了避免柱间距与斗栱朵间距混淆而特意加以区别。
《镰仓造营名目》将大间(中心间)开间尺寸规定为三个“阿依他”,肋间(次间)为两个“阿依他”。可见,禅宗样建筑将柱间尺寸用斗栱朵间距“阿依他”来规定。但“阿依他”是禅宗样独有的概念,不使用“阿依他”概念且更早的和样建筑用“枝割” 决定柱子开间尺寸。
图7 奈良药师寺东院堂模型屋架内“桔木”
图8 日本椽子尺寸名称示意图
7 世纪以来,从中国及朝鲜传入的木构建筑设计方法首先确定柱子开间尺寸,以柱间尺寸为祖。且因柱间尺寸为整尺,造成椽子分布不均。平安时代末期至镰仓时代,和样建筑提高了精度,其一即追求檐椽均等分布。此时和样建筑已用“桔木”(图7)支撑屋檐荷载,因此包括转角部椽子皆可做成平行椽,椽截面也从古代(7—12 世纪)的圆椽改为方椽。13 世纪时,和样建筑决定平面尺寸的“枝割”制得以确立。所谓“枝割”,如图8 所示,“1枝”的尺寸为一根方椽边长+ 相邻椽子间距。“枝割”制指首先决定椽子均等间隔“1 枝”的尺寸,然后确定柱子开间尺寸为“几枝”,这意味着柱间尺寸是椽子均等间隔尺寸的整倍数。因此,“枝割”是和样建筑以椽子为基准尺度决定平面相关尺寸的比例尺度规则。在禅宗样形成之前,和样建筑中已经出现了“枝割”制,由日本建筑遗构可知13—14 世纪时已经广泛普及了“六枝挂”(图9 右图)做法,即一朵斗栱的水平长度正好对应“6 根椽子+5个间距”。“挂”指椽子和斗栱的尺寸对应关系。如此,椽子的排列和斗栱之间产生整齐的对位关系,使得屋檐获得严整的韵律感。从柱子开间尺寸为基本尺寸的原则转换到“枝割”制,这一转变的本身意味着从中国传入的木构建筑技术的日本化,是日本中世(13—15 世纪)建筑史的时代特征之一。
图9 “枝割”与斗栱的尺寸对应关系:和样“六枝挂”,禅宗样“八枝挂”“九枝挂”
和样建筑有“枝割”制,但没有斗栱朵间距“阿依他”的概念。那么,禅宗样独有的“阿依他”尺度与和样的“枝割”又有什么关系呢?笔者分析了《镰仓造营名目》中的“三间佛殿”的尺寸,推算出“1 阿依他= 8 枝”的结果,再结合“圆觉寺佛殿造营图”的剖立面斗栱形式,复原了“三间佛殿”的“阿依他”与“枝割”的尺寸倍数关系,如图10 所示。虽然“阿依他”与栱木尺寸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将“阿依他”八等分后得到的等距基准线与“卷斗”(散斗)左右端头轮廓线基本对位重合,所以可以假定“阿依他”约等于“卷斗”(散斗)长度的八倍。
图10 《镰仓造营名目》及“圆觉寺佛殿造营图”中“枝割”与“阿依他”、卷斗长度的尺寸对应关系
与宋《营造法式》铺作设计方法的比较
《营造法式》记载的建筑技术可以说是日本禅宗样建筑的源头之所在。斗栱是禅宗样最具特征的构件,因此下文将《镰仓造营名目》与《营造法式》的比较对象限定为斗栱。在日本,竹岛卓一是第一位研究宋《营造法式》的建筑史学者。
《营造法式》中铺作数量以朵计数,规定当心间用两朵、次间和梢间(日本称“端间”)各一朵,并以等距离分布为原则。这也意味着各开间的大小受到铺作数量的制约。《营造法式》的铺作构成如图11 所示,栱的种类与尺度如图12所示。值得注意的是,《营造法式》的华栱足材上皮与上一跳斗栱相抵的技法与《镰仓造营名目》中“重叠肘木”的技法完全相同。泥道栱相当于“框肘木”,长62 分°。瓜子栱相当于“秤肘木”,与泥道栱同长。令栱相当于日本最外侧的“秤肘木”,比泥道栱稍长,为72 分°,与第一跳华栱同长。慢栱相当于“长肘木”,长92 分°。
图11 《营造法式》中六铺作斗栱的构成
图12 《营造法式》中栱的种类
《营造法式》把华栱出头做成昂嘴的技法和《镰仓造营名目》中“重叠大垂木”类似。但是,这种做法在《营造法式》中仅限于四铺作,这一点与《镰仓造营名目》不同。上昂相当于《镰仓造营名目》中称为“叉首(SASU)”的构件。
《营造法式》中的齐心斗在日本依然叫“卷斗”,交互斗相当于《镰仓造营名目》中的“KAKE 斗”。交互斗宽18 分°,比宽16 分°的齐心斗稍大。这一点也与《镰仓造营名目》中“KAKE 斗”和“卷斗”间的关系相同。栌斗的宽、长均为32 分°。《镰仓造营名目》“大斗”的宽度为“肘木”(栱木)宽度的三倍,假设“肘木”宽为10 分°,则“大斗”宽为30 分°,可见《营造法式》的栌斗尺寸比《镰仓造营名目》的“大斗”稍大。《营造法式》对散斗“以广为面”即把短边(宽)作为正面的规定与《镰仓造营名目》将“卷斗”长边作正面的做法不同。
《营造法式》栌斗的耳相当于日本大斗的“含”,平相当于日本的“敷面”、欹相当于日本的“斗刳”,耳平欹高度比为2∶1∶2,与《匠明》的“五间割”以及《镰仓造营名目》中的“木割”规定的比例尺寸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斗底尺寸的计算方式,《镰仓造营名目》与《营造法式》相同,而《匠明》不同。《营造法式》中斗底宽从上端尺寸各刹2分得出,《镰仓造营名目》也是从卷斗“下端”尺寸算出“斗刳”要刹多少(参见图4)。而《匠明》则直接指定“斗尻”(斗底)宽度。
继而探讨《营造法式》的栱(参见图12)是否有立面的上下对位处理,即有无“斗违”原则。
泥道栱上的两个散斗心间距为52 分°,栌斗宽32分°,散斗短边即正面长14 分°,因此,栌斗宽+ 散斗宽=46 分°,比散斗心间距少6 分°。同样,慢栱上的散斗心间距为82 分°,散斗心间距+ 散斗宽×2=80分°,有2 分°差距。由此可见,栌斗的左右端外轮廓线与泥道栱的散斗内端轮廓线,以及泥道栱散斗外端轮廓线与慢栱散斗内端轮廓线之间,并不存在对位关系(参见图11 右侧横栱图),即《营造法式》中没有日本的“斗违”做法。
综上所述,将《营造法式》与《镰仓造营名目》比较结果梳理如下。
1)《营造法式》不仅区分了华栱与横栱,且横栱因所在位置不同名称和尺寸都有变化。如瓜子栱和令栱在日本都叫“秤肘木”。而且,令栱比瓜子栱长,而日本的“秤肘木”没有长度变化。可见,《镰仓造营名目》中只区分了垂直或平行墙面的栱,在同一方向上的栱不做细分,长度也无变化,简化了《营造法式》中栱的分类。
2)《营造法式》中华栱用足材抵住其上部栱的底面,这种技法与《镰仓造营名目》中的“重叠肘木”类似。但“重叠肘木”比一般栱木宽增加了1/10。在《营造法式》中未见类似规定。
3)《营造法式》中华栱头上的交互斗比散斗稍大,这一技法与“KAKE 斗”类似。但齐心斗比散斗大的做法在《镰仓造营名目》中未见,可见被简化了。
4)欹(日本称“斗刳”)的尺寸随斗的宽度杀减而出,这种加工方式与《镰仓造营名目》中的“斗缲” 做法相同。参见图4,“下端”为卷斗的宽度,向内做卷杀,消掉的宽度称“斗缲幅”。
5)用一根材做斜向插入的下昂时,《营造法式》和《镰仓造营名目》的做法一样,昂起到支撑屋檐的结构作用。但是,出双下昂时,《营造法式》和《镰仓造营名目》的做法差异很大。《营造法式》中两个下昂都是整根斜材,都在檐下出昂嘴,中日做法一致(见图3)。中日区别在第二跳的昂。日本第二跳的昂在外观上是昂嘴形状,叫作“重叠大垂木”,是假昂,它与向室内出跳的第二跳栱是用一根木材加工出来的(见图5 的分解构件)。不过,《营造法式》中出现的四铺作插昂或从铺作中心向内插上去的上昂技法在《镰仓造营名目》中得到确认。
6)橑檐枋(日本为“丸桁”)的断面高为栱木的两倍并用散斗直接支撑的做法在《镰仓造营名目》中亦得到确认。
7)《营造法式》中没有关于柱子开间尺寸的详细记述,可认为是以铺作朵数决定柱子开间大小。《营造法式》里的朵可以理解为与《镰仓造营名目》中的“阿依他”类似,它们都被作为中间性基准单位来使用。
8)《营造法式》以“材”为基本尺度与《镰仓造营名目》中把栱木的截面宽和高作为辅助性基本尺寸的做法类似,但两者计算方法完全不同。《营造法式》用“分。”进行计算,而《镰仓造营名目》中使用了“木割”的方式决定构件尺寸。这是《营造法式》和《镰仓造营名目》最根本的不同。
9)《镰仓造营名目》中没有类似“栔”的辅助性尺度。但它将“敷面高”(见图4)定为栱木截面高的二分之一,并作为斗栱立面方向(垂直方向)尺寸设计基本单位来使用。《营造法式》中单材与栔的高度比为15∶6,显然没有使用等距基准线的意图。但是《镰仓造营名目》把与栔尺寸相等的“敷面高”作为控制构件尺寸的基准尺度,这一点二者具有相通性。另外,在《营造法式》中未见日本的“斗违”立面设计原则。
《镰仓造营名目》的历史意义
《镰仓造营名目》与中国《营造法式》的比较结果如上所述,在此综合总结如下。
日本禅宗样建筑是引进南宋末期建筑之后形成的建筑“样式”,《镰仓造营名目》的内容自然与宋《营造法式》有很强的关联性。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镰仓造营名目》的“重叠肘木”技法——把垂直于墙面出跳的“肘木”(华栱)增高,添满上下栱木之间的缝隙,使得上下栱木呈相叠状态,以此强化结构。在日本国内,这一技法仅在关东地区及其周边使用,其他技术书籍中也没有这一技法的记载,因此可以推测南宋末期从中国传入镰仓的斗栱技法只在局部地区传播、流传下来。其背景可能是因为日本在中世纪(13—15 世纪)时支撑屋檐的“桔木(Hanegi)”技术(图7)已经广泛普及,屋檐主要荷载不需要靠斗栱承载,因此也就没有强化垂直墙面方向栱木结构的必要性了,故“重叠肘木”的技法没有得到广泛的传播。
此外,《镰仓造营名目》中有将“重叠肘木”及“KAKE斗”的尺寸增加一成的做法,但在《营造法式》中没有类似记载。所以,这种做法应该在《营造法式》刊行之后出现,而它到底是在中国先出现的,还是南宋末期建筑传入镰仓之后被发展创造出来的,还有待后续研究。详情参见本篇的后续论文“日本木作技术书《镰仓造营名目》中的禅宗样斗栱构成与设计方法(其二):与《工程做法则例》的比较研究”。
作者简介
坂本忠规,竹中大工道具馆主任研究员、学艺部部长,博士。主要从事建筑史以及工匠工具史研究。
包慕萍,东京大学生产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亚洲建筑史、城市史研究。
公众号图文有删节,完整阅读请参见《建筑史学刊》2020年第1期。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标准引文格式如下,欢迎参考引用:
坂本忠规,包慕萍. 日本木作技术书《镰仓造营名目》中的禅宗样斗栱构成与设计方法(其一):与《营造法式》的比较研究[J]. 建筑史学刊,2020,1(1):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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